構建地下運輸投送網絡
■顧友會 姜召利
現代戰爭在陸、海、空、天等多維空間展開,運輸投送也多維並行,地下運輸投送網絡由此應運而生。與地面、海上、空中相比,地下運輸投送具有獨特優勢。比如,可有效遮蔽來自太空、高空、電磁等空間領域的偵察監視,屏蔽通信聯絡信號,抵御來自空中的打擊破壞;還便于實施錯峰投送,隱蔽行動企圖,最大限度保障運輸投送對象安全。構建地下運輸投送網絡,已成為世界各國增強戰略投送能力的共識和普遍行動。
從發達國家的探索實踐看,地下運輸投送網絡主要由地下軌道交通、地下大型綜合管廊、防空工程、地下大型綜合體等構成。這些構成要素往往在某一區域縱橫交錯、形成網絡。
比如,現代城市地下大型綜合管廊通常由鋼筋混凝土構築,集中敷設電力、通信、給水、熱力等管線,可供人員和小型車輛通行。一旦綜合管廊與軌道交通、地下大型綜合體、防空工事等互聯互通,則可大幅度增加人裝地下機動的里程和範圍,形成四通八達的地下運輸投送網絡。
軌道交通是地下運輸投送網絡的基礎和骨干。截至2022年1月,我國內地有51座城市開通運營軌道交通線路270條,運營里程8000余公里。
目前,全國有25座城市被選定為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城市,分布在東、南、西、北、中各個方向。
1997年1月施行的人民防空法規定,城市新建民用建築,需要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。在這一法規的推動下,人民防空工程隨我國城市發展同步延伸。目前,已有百余座城市實現或者超過防護面積“人均1平方米”的目標。多座城市還開啟“人防工程 地下商超 軌道交通 停車場”等模式,地下空間開發利用駛入快車道。
從上述情況看,我國已初步具備構建地下運輸投送網絡的條件,應當乘勢而上、順勢而為,加快形成地面與地下一體協同的多式聯運格局。具體講,應在以下三個方面下功夫見成效。
第一,地下空間開發具有不可逆性,必須加強頂層設計、注重前瞻謀劃,防止“事後諸葛亮”。
一方面堅持法規先行。近年來,各地在地面大型基礎設施建設中,依據相關法規提前征求軍事機關意見、及時貫徹國防要求,較好實現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平衡發展、兼容發展。應樹立“地上地下一體建設”理念,及時制定出台法規政策,在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全過程、各方面,也要提前征求軍事機關意見、及時貫徹國防要求,努力實現一項投入、兩種效益。在此基礎上,還要統一、規範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“度量衡”,確保在同一區域、同一埋深的地下空間實現“車同軌”,進一步提高建設效益。
另一方面及時完善機制。地下運輸投送網絡構建涉及市政管理、自然資源、住房建設以及人民防空、交通戰備等多家部門,必須完善協同機制,成立領導小組,指定牽頭部門,定期議事協商,凝聚構建合力。其間,軍事機關應發揮好橋梁紐帶作用,既要及時匯總、提報軍事需求,又要督促需求保質保量落實,防止出現漏項、留下遺憾。
第二,地下交通運輸投送網絡的生命力在于要素之間互聯互通,必須消除壁壘,打通“斷頭路”。
當前,一些地方在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方面,存在“鐵路警察——各管一段”現象,導致運輸投送要素之間聯不上、通不了。應按照國家統籌、省市規劃、區域協作的原則,順應地下空間由單獨封閉向綜合集成轉型升級的發展趨勢,從戰略層面搞好地下運輸投送網絡規劃設計,通過用活增量、盤活存量、激活閑置資源,打通“主動脈”,暢通“微循環”,實現聯點成線、聯線成網。
對于一座城市而言,應通過地下交通干線新建、老線擴建、支線改建等舉措,聯通周邊海港、空港、鐵路、公路等樞紐節點,健全地上地下零距離換乘樞紐;為駐城市部隊預留地下室接入口,一旦需要,能夠快速為部隊提供立體化運輸投送保障。
第三,地下運輸投送網絡必須邊建邊用,防止建用“兩張皮”。
地下運輸投送網絡是一項新鮮事物,具有巨大的發展潛力、保障潛力。部隊運輸投送部門與地方交通戰備部門,應及時更新觀念,把地下交通納入運輸投送保障總體方案,積極利用地下運輸網絡投送輕裝部隊、新老兵、民兵等,探索錯峰開行地下貨運專列、組織箱裝物資運輸、多線串聯運輸等方法路徑,並在使用過程中查漏補缺,不斷健全投送網絡。
人民防空部門應拓展視野和思路,在一如既往發揮人防工程作用的基礎上,注重把地下綜合管廊、軌道交通作為人員應急疏散、掩蔽的備用空間和場所,並努力促成其與人防工程的互聯互通、功能耦合。
構建和使用地下運輸投送網絡,要把信息化建設貫穿始終。注重與智慧城市、智慧交通、智慧物流等新型基礎設施融合設計、一體建設,同步植入空間位置信息,配套數據采集、匯總、分析、運用技術,建立地下運輸投送網絡數據中心,通過信息賦能,提高綜合使用效益。